1.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地把国税工作置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研究和落实,实现税收经济良性互动。
兑现情况:策应“全民创业、富民兴赣”的战略部署,制定落实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实施意见》,自觉统筹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为江西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举办了“和谐江西国税论坛”、“中部崛起·国税论坛”,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在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基础上,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实现了税收经济的良性互动。
2.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把国家制定的支持再就业、高新技术产业、外商投资企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足,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维护社会稳定。
兑现情况:2004年,依法减免税收17.5亿元,办理出口退税19.47亿元;2003年、2005年两度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惠及12万纳税人,年减税额1.6亿元;2003年至2005年6月,18612户纳税人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294.18万元,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71.58万元,促进了和谐平安江西建设。省国税局被省政府评为“服务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
3.依法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坚持应收尽收,严禁收“过头税”,确保完成国家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为振兴江西财政做出新贡献。
兑现情况:200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165.2亿元,占年计划112.7%,比上年增长22.2%,增收30亿元,为全省实现财政总收入比2000年翻一番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2005年1-8月,组织税收收入134.63亿元,同比增收24.87亿元,增长22.6%。省委、省政府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4.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税收政策法规、管理服务工作规范、执法规范、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廉政规定、受理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兑现情况:全省国税办税服务厅全部设置了税务公开栏、税法宣传栏、税收咨询台、办税业务流程图、监督岗、举报箱等,公布了投诉电话,大部分办税服务厅设置了电子触摸屏,编印并免费发放《办税指南》、《纳税辅导简报》等资料,部分国税机关还通过建立税务互联网站,对税务事项全程公开,江西国税互联网站被评为全省政府门户网站一等奖。
5.改革申报缴税方式。大力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方式,鼓励纳税人通过计算机网络、电话或通过银行网点办理纳税申报缴税事宜,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
兑现情况:省国税局自主开发应用《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管理信息系统》,被评为省科技成果二等奖。截至2005年8月底,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通过计算机网络办理纳税申报缴税,60%的纳税人通过该系统办理申报缴税,征收税款比率达50%,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降低了办税成本。顺利完成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和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整合工作,有效地规范了征管各环节数据管理,提高了税源监控水平和税收征管效率。
6.规范税收检查。完善落实检查预告、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制度。减少税务检查次数,除涉嫌偷骗税的专案检查和上级机关布置的重点检查外,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进入同一纳税户进行2次以上的税务检查,对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实行两年检查一次。
兑现情况:制定落实了《关于“十五”期间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一级稽查工作操作规程》等制度,严格执行计划检查和限时检查制度。全面实行一级稽查,全省设区市城区和县(市)局只设1个稽查局,稽查机构由原来的136个减少为94个,较好地避免了对纳税人的重复检查。继续推行以“查前告知、自查自纠、税法公开、反馈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阳光稽查”。2004年共检查纳税人11184户,仅占征管总户数的4.07%。
7.落实执法“三个不准”。不准违规或超越权限办理涉税事项,不准收“人情税”、“关系税”,不准为纳税人偷逃税款出具伪证和开脱责任。
兑现情况:制定实施了《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具体明确了110个税收执法业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工作规程、执法责任和考核办法。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监察)、明查暗访,加强评议考核,以提高执法水平。2004年,实施评议考核16037人(次),发放评议卡14.3万张,收回13.4万张,行政、经济惩戒3009人(次);实施过错责任追究83人(次),给予行政处分16人,经济追偿83人(次)。开展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专项检查,共查纠问题409个。2004年省国税局先后在全国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全省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作了经验交流。
8.落实执法“三个不准”。不准违规或超越权限办理涉税事项,不准收“人情税”、“关系税”,不准为纳税人偷逃税款出具伪证和开脱责任。
兑现情况: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申报资料齐全、单证真实和电子信息齐全且核对无误的出口企业正式申报,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接到国家下达出口退税计划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省国税局下达给各设区市国税局,设区市国税局在7个工作日内将税款退给企业;对粮食退税实行单独申报,单独审核,优先办理退库手续。
9.进一步简化税收行政审批。企业购买国产设备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改造抵免企业所得税资格认定,省国税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在3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兑现情况:开展《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自查活动,清理出涉税行政审批事项13大项55小项,取消了省局设定的2项行政审批项目。制定了《全省国税系统非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规程(试行)》,规范和简化非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的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简化办税程序,逐步下放了审核办理出口退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等几十项管理权限,由基层国税机关行使绝大部分税收业务审批权,从根本上解决环节多、程序复杂等问题。企业购买国产设备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改造抵免企业所得税资格认定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
10.健全税收服务制度。对开业登记、纳税申报、购买发票等实行限时服务制。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制、延时服务制、“一窗式”服务制、提醒服务制、上门服务制,不断提高办税质量。
兑现情况:制定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的实施意见》,对资料完整、手续齐全的,开业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申报、购买发票即时办结。对有关手续不齐全、表单填写错误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延时服务制、提醒服务制、上门服务制、预约服务制等。上门提供办税服务援助15866人(次),举办涉税培训279期,培训纳税人14862人(次),举办各类税企座谈324次,采纳纳税人合理化建议2009条。推行“一窗式”管理服务,通过税收综合征管软件,实现了 “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户式查询、一条龙服务”。创造性地开通了“税收服务直通车”。
11.兑现纳税信用等级优惠措施。对获得A级纳税信用的,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放宽发票领购限量,优先办理各种涉税事宜。
兑现情况:2004年,全省国、地税联合评定纳税信用A级企业50户、B级企业706户、C级企业15986户、D级企业1422户。省政府领导亲自为A级信用企业授牌,各设区市对B级企业进行了表彰,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获得纳税信用A级企业,已全部免予税务年检,除专项、专案检查外,未开展其它形式的检查,放宽了发票领购限量。设立了A级纳税信用企业“办税快车道”、“绿色通道”。
12.简化发票供应手续。下放增值税防伪税控发票审批权限。放宽普通发票缴销期。发票发售窗口一律设在办税服务厅内,方便纳税人购买。
兑现情况:发票发售窗口全部设在办税服务厅内。普通发票有“验旧购新、交旧换新、批量购买”三种购买方式,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可以直接购买,不须审批。普通发票缴销期限放宽到3个月。增值税防伪税控发票100万元以下的由设区市局审批。
13.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国税干部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经常走访并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
兑现情况: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促进了全系统行业作风建设。2005年上半年,省局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会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342份、征求意见函76份、调查问卷16000余份,走访服务对象23户。全省国税系统87个单位荣获“江西省第九届文明单位”称号,省局蝉联“十佳文明机关”,被评为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先进单位”、“机关党建红旗单位”。
14.严格执行 “六条禁止”。严禁接受纳税人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向纳税人借钱和借占财物;严禁利用职权向纳税人压价购买商品;严禁向纳税人强行征订报刊和为他人推销产品;严禁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和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行为。
兑现情况:通过明察暗访、执法检查(监察)、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和全面开展“规范税收服务和纠正损害纳税人权益”专项检查活动,认真落实“六条禁止”,有效制止了税务干部向纳税人借钱占物、利用职权向纳税人压价购买商品、向纳税人强行征订报刊和为他人推销产品的行为发生;发现接受纳税人宴请,分别给予罚款并通报批评的处理;对全省70家注册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税务代理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加大了监管力度;目前属国税局的收费项目仅有税务登记证、发票工本费两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15.各级国税机关要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受理投诉。对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信访举报,要热情接待,及时调查研究,妥善处理。对未按规定落实承诺服务事项或受到举报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兑现情况:全省各级国税机关都在办公场所醒目处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投诉电话。各级国税机关监察机构专职负责处理纳税人投诉、信访举报等事宜。2004年以来,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198件,信访初核77件,党纪政纪处分24人;立案13件,挽回经济损失9.6万元,比上年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