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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办是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主管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 (三)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负责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检查省局各支部及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进行监督,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五)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七)协助省局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配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十)负责机关工作秩序、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省局机关福利管理工作和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二)完成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91-6203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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