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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统计处是省局主管组织收入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管理以及经济、税源调研、分析、预测和监控等的职能部门。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计划、会计、统计、税收票证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江西实际,制定全省国税系统具体的实施意见、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分析研究全省经济运行与税收收入的关系及其发展变化规律,分析研究税收收入结构,对各类税收负担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监测。 (三)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分析、检查和预测税收计划执行情况。 (四)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五)负责建立全省国税系统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掌握和分析重点纳税企业生产经营及税收情况。 (六)负责省局数据集中的有关会统核算数据质量监控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对监控发现的问题进行收集、分析,并按照数据管理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要求分别处理,综合、反馈和通报有关会统核算数据质量监控的有关请况,监控、考核省级有关会统核算数据质量指标和下级单位有关会统核算数据质量监控工作。 (七)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印制、发放、保管税收票证,组织开展税收票证检查。 (八)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1-620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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