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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江西国税工作情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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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全省国税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国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2月26日,省委孟建柱书记来省局视察时指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也是全省国税事业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国税收入增长额最多、增长速度最快、发展形势最好。依法征税、科学管理迈上新台阶。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省委、省政府对省国税局这几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12月31日,省政府孙刚副省长来省局慰问时指出:2001年以来国税系统的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
    (一)推进依法治税,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第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一是加强税收经济分析。按月进行税收收入专题分析,按季召开税收经济形势分析会,坚持税收分析报告和通报制度,及时掌握了税源税收情况。二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对338户重点税源企业纳入总局、省局监控网络,对全省96个工业园区税收实行跟踪监控。三是狠抓税收收入质量。各月按期申报率均在96%以上,12月份达到99.58%;各月申报税款按期入库率均在94%以上,12月份达99.35%。2006年,全省国税系统组织各项税收收入257.99亿元,占年计划111.7%,增长25.7%,增收52.73亿元,增幅跃居中部六省的第二位。全省国税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6%、46.1%,分别比上年提高了0.54、1.2个百分点。
    第二,认真落实税收政策。一是大力宣讲促进创业税收政策。积极参加省委组织的创业政策宣讲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二是抓好税收政策的完善和调整。全面贯彻落实调整后的消费税政策,做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税收政策的建议和测算。三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扶持个私经济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依法减免税收44.79亿元,占同口径入库税收总额的18.1%,同比增加18.17亿元,增长68.3%。
    第三,提高出口退税质量。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出口退税情况分析通报工作制度》,做好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和统计分析工作。实行出口货物退税单证备案管理,延伸了出口退税管理“触角”。二是加强管理服务。推出优化重点出口企业退税服务的办法,策应省政府培育重点出口企业的举措。推出10项出口退税政策服务跟进措施,助推“万商西进桥头堡”建设。在南昌、赣州市局进行了退税管理权限下放到县(市)局试点工作。开展出口退(免)税专项检查,提升了退税管理水平。三是强化省级实时监控。实现出口退税数据省级集中,提高了出口退税工作质量和效率。2006年,全系统审核办理出口退税24.41亿元,同比增长22%。
    (二)加强税源管理,税收征管质量进一步提高
    第一,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税源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税源税负调研。利用1个月的时间,重点分析了税负偏低的13个行业和税收比重较大的6个行业,以及2005年省局重点监控的210户企业的税源税负情况,比较真实全面地摸清了全省税源税负情况。二是召开全省国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了近年来税源管理工作,通报了税源税负调研情况,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强化税源管理的主要任务,开始了征管重心向税源管理的战略转移。三是研究下发加强税源管理文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从优化组织体系、加强户籍管理、落实管理员制度等10个方面对今后一段时期税源管理工作进行了规划。
    第二,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一是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结合全面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清理出漏征漏管户25361户,查补税款、罚款和加收滞纳金888万元。二是认真组织户籍管理专项检查。组织检查了税务登记和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综合征管软件应用情况,掌握了户籍管理实情。三是强化普通发票管理。推行普通发票同城通购通缴,方便了纳税人领购、缴销发票。开展普通发票打假专项行动,共检查纳税人21424户(次),发现有问题1044户(次),处罚1029户(次),查处发票制假、售假案件7起。四是做好增值税重要数据及增值税管理系统运行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增值税“三小票”稽核比对相符率、增值税管理系统三项考核指标均名列全国第一。
    第三,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一是推广运用纳税评估软件。全省100%查账征收的增值税纳税人纳入《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评估。省局的评估案例被总局评为二等奖。二是开展重点企业专项纳税评估工作。历时2个月对30户重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核查,认定评估税款9900万元,并总结了工业、商业、废旧物资、房地产等6类企业的纳税评估经验。三是强化涉外税务审计。对50户外商投资企业开展专项税务审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27万元,调减亏损额1309万元,查补税款296万元。
    (三)严格税收执法,税收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
    第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一是理顺税收执法体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理顺税收征管机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能,初步实现了税收执法专业化、集约化、信息化。二是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下发《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备案、论证等要求和程序。三是严格税收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内部考核,强化外部评议,不断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对“1206”专案涉及的5个设区市局所属9个县级局68名责任人员,追究了执法过错责任。
    第二,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一是组织开展开发区税收政策专项核查。核查发现违规批准“区内注册、区外经营”的企业3户享受税收优惠1102万元、擅自扩大开发区区域范围的企业1户减免税332万元,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大案要案。共查处“1206”专案、“雷霆一号”、“利剑二号”等大案要案47件,涉案金额8858万元。三是大力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重点开展了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9大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2006年,全系统共检查纳税人9895户,查实有问题纳税人7228户,查补税款、罚款和加收滞纳金4.79亿元。
    第三,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一是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省局对3个设区市局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重点执法检查(效能监察),发现7大类173个问题;对6个设区市局近2年来重点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二是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审理重大税务案件377起,占稽查案件数的21.7%,其中发回稽查局补充检查的16件,改变稽查局拟处理意见的45件。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收到税务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8件,其中维持、撤销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分别为3件、2件。
    (四)强化科学管理,税收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一,上线运行省级集中版综合征管软件。一是实现征管数据省级集中。2006年1月1日,全省115个基层国税机关省级集中版综合征管软件一次同步上线,实现了征管数据的省级集中处理,省局成为会统一级核算单位。二是做好软件运维工作。组织了税收执法文书、一机多票等8次补丁升级工作。制定《综合征管软件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了运维职责,建立了集中运维机制,确保了综合征管软件的平稳运行。三是自主开发升级相关配套软件。完成《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系统》、《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等五大系统的开发升级工作,基本完成《税收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主体部分整合升级工作。
    第二,强化数据分析利用。一是突出分析重点。围绕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加强征管、纳税服务等三个主要层面进行数据分析,增强了数据产品的实用性。二是按月发布质量通报。重点对基础数据质量、征管质量等方面102个指标进行统计分析,按月发布了《税收综合业务数据质量情况通报》。三是建立落实反馈机制。对数据分析出来的问题,落实了“发布-评价-整改-再发布-再评价-完善”的工作机制。2006年,省局发现“问题”数据2.76万笔,各设区市局补充、修正2.73万笔,修正率达99.01%。在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了经验交流。
    第三,继续抓好税收质量管理。一是修订税收质量管理体系文本。根据新出台的税收文件、省级集中版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后岗位职责与业务流程的调整变化情况,结合税收执法管理系统有关考核项目与指标,修订完善了税收质量管理体系文本。二是深化试点。继续在宜春、赣州市局及所辖的7个县级局深化税收质量管理试点,积累了经验。三是完成评审鉴定。“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研究与实施”项目成果顺利通过了江西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成果处于国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广应用价值。
    第四,加强财务和事务管理。一是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了依法依规理财管财的水平。对21个局综合业务楼基本建设项目严格监督管理,完成总投资23150万元。二是推进各项财务改革。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完成了三级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三是强化内部审计。对6个设区市局54个项目开展了审计,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71个,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246条。四是建设节约型和安全型机关,后勤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获省综合治理考评组的好评。
    (五)坚持以人为本,国税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第一,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情况分析。召开专题分析会,深入分析了全系统干部思想动态、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和群众来信来访等情况,提出了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并制定了《定期召开队伍建设情况分析会的实施意见》。二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江泽民文选》,大力开展“科学发展、和谐创业”主题教育活动,推进了和谐国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教活动,营造了“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开展税收文化和学习型组织建设。召开税收文化暨学习型组织建设交流研讨会,提出了进一步抓好税收文化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四是抓好岗位培训。以“十员”岗位培训活动为主线,举办师资培训班10期、培训1005人(次),举办计算机、科级干部等培训班177期、培训10337人(次)。在全国税务系统“六员”培训工作座谈会上,省局作了经验交流。
    第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认真贯彻总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655名科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问题130个,90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不同范围内述职述廉,1015人(次)执行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利用1周时间,对各设区市局“一把手”和省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了领导干部实施科学管理、构建和谐国税的能力。三是完成了设区市局副处级领导职务后备干部选拔工作,并组织前往总局党校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培训。四是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设区市局巡视工作责任部门和岗责体系,建立了特约巡视监督员队伍。对4个设区市局开展了巡视工作,对6个设区市局进行了跟踪巡视。各设区市局巡视检查了38个县(市、区)局。
    第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完善惩防体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完善配套制度,构建起符合江西国税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基本框架。二是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召开了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廉政文化建设经验。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定《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明确了必须公开的45项税收执法事项、50项行政管理事项,提出了公开的具体要求。四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开展党风和政风若干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对“五股歪风”、奢侈浪费行为、损害纳税人利益情况和2005年政务环境评议评价的整改意见进行了自查自纠。五是积极做好预防渎职犯罪工作。省局与省检察院建立了联席会议、调查介入支持等工作制度,并对2003年以前的违法违纪案件和2006年以前的税收审批事项、涉税案件移送等情况进行了自查梳理。
    第四,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发《“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明确了创建工作目标。全系统各有6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有95个单位被评为省第十届文明单位,省局机关实现省直十佳文明机关“三连冠”,省局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二是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举办建党八十五周年文艺汇演和文艺晚会,受到社会好评。组团参加省第12届体育运动会,获得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3枚,总成绩位于社会部前列。三是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活动,建立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省局机关党建工作在全国税务系统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上交流经验,荣获全省机关党建工作特别奖。在最近各级地方换届中,全省国税系统共有党代表87人,其中省级3人,市级25人,县级59人;当选省委委员1人,市委委员3人,市委候补委员1人,县委委员4人,市、县纪委委员各1人;当选市人大代表15人,县人大代表25人;当选市政协委员8人,县政协委员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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