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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李德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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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国家税务局  李德平

    吉安市国税局围绕落实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机制,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上狠下功夫,努力做好欠发达地区税收与经济和谐发展文章。
    一、基本做法
    (一)“四轮”驱动,强化监控清税源
    一是加强税源户籍管理。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抓手,细化税收管理员的税源管理内容,制定了《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制度》,对不同巡查对象规定了不同的巡查期间、巡查内容、巡查要求。建立清理漏征漏管户长效机制,坚持按季与工商、地税交换登记信息,通过与第三方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强化对纳税人户籍信息的动态管理。自主研发了《“以电控税”信息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税电信息数据库,按月从用电数据信息中排查漏征漏管户,仅2007年7月份就排查漏征漏管户158户,补缴税款近20万元。同时,开展换证“回头看”,共清理漏征漏管户2457户,补缴税款53.85万元,加处滞纳金、罚款4.2万元。
    二是实施税源分类管理。结合吉安的实际,在管理对象和管理方法上增强监控力度,实现以管促收。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实行评估管理;对地点规模固定、税源相对稳定的普通税源行业实行划片管理;对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零散税源实行分行业专业管理,如对沙石、砖瓦等建材行业,实行“以电控税、税负预警、查定结算”办法;对集贸市场税收,实行“查验管理”办法;对未达起征点户实行动态巡查管理。
    三是严格申报审核。拓宽了“一窗式”票表比对内容,将纳税申报主、附表中的关联项目纳入比对的范围,进一步加强销售收入或计税收入与销项税额的分析比对。将部分税源管理工作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前台。要求办税服务厅人员及时将比对实质性异常的发票情况传递给税源管理和稽查部门,对查实是比对异常的发票应追回抵扣并进行查处。切实加强所得税申报审核。建立审核登记台账,严密控制少计、不计收入,多列、虚列成本费用,侵蚀税基现象的发生。
    四是盘活发票数据资源。加大发票数据信息的利用力度,从发票使用信息中发现税源,堵塞税收漏洞。通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发票“验旧售新”工作。重点核查纳税人开票金额是否申报纳税。对于企事业单位,通过将纳税人报验的汇总开票金额与其申报表中的销售额进行“票表比对”,查找虚开、代开发票以及少缴税款的问题,实现“以票控税”;对于个体工商户则将其报验的汇总开票金额与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额进行“票表比对”,汇总开票金额大于核定营业额的,当期即应就其差额补征税款,并以此作为下期调整应纳税营业额的参考依据。
    (二)三级联动,细化分析找差距
    一是市局侧重宏观分析。结合吉安的实际,市局按季召开全市国税系统税收经济分析会议,从宏观分析中发现问题,从中观分析中把握收入进度,从微观分析中查找原因。市局计统部门在坚持收入进度快报(月报)、收入综合分析报告(季报)、重点税源分析(季报)、行业税负监测预警通报(季报)四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与财政、统计部门的联系,重点对“两个比重”(税收占GDP比重、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及其弹性系数进行动态分析。综合征管部门(征管科)重点加强与地税、工商部门的联系,每半年对全市及各征管单位的税源户籍、税款核定、发票管理等综合征管质量及行业税收征收力度进行一次综合分析。税种管理部门重点关注税收政策执行到位情况,不定期地发布全市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用废企业、出口退税企业的税负预警通报。同时,为保证分析数据的准确无误,信息中心对征管应用系统中的32项数据质量按月考核排名通报,并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是县(市、区)局侧重中观分析。各县(市、区)局在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分析和预测水平的同时,重点关注收入进度与收入质量的同步分析,既要分析税收收入计划完成进度,按月编制收入进度快报,又要分析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经济、政策和征管等方面因素,及时撰写收入综合分析报告,科学判断税收收入增减的原因;还要将本地区税收增减的总体状况,分解剖析到具体税种、具体行业和企业等中观方面,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对粮食加工、砖瓦等本地特色行业、征管难点,进行预警分析,筛选疑点,下发《预警核查通知》。
    三是税收管理员侧重微观分析。税收管理员重点是根据市局、县局下发的宏观分析数据及各类预警通报,结合日常管理中了解和掌握的同地区、同行业、同产品纳税人的税负情况逐户进行分析比较和比对排查,重点关注纳税人的收入、成本、费用以及价格等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发现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做到应收则收、应免则免、应抵则抵、应退则退,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增长。
    (三)“双管齐下”,深化评估促收入
    一是改革创新,提升评估水平。目前,我省统一了纳税评估操作平台。为进一步提升评估水平,我局自主研发了《“以电控税”信息系统》和《计税货物价格信息比对系统》,作为省局纳税评估系统的有益补充。《“以电控税”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各种工业、商业用电及月用电500度以上居民用电的分户明细信息逐月导入系统。在评估内容上,实现了从对纳税人申报税款的单一评估到对纳税人登记信息比对的拓展;在评估范围上,实现了从对企业纳税人的评估到定额纳税户评估的延伸;在疑点对象的确定上,通过用电信息与申报信息的比对分析,准确性大大提高。《计税货物价格信息比对系统》的上线运行,将木材、矿石、油脂等4大类17种型号的货物列入监控范围,通过在全市全面采集购、销监控范围内货物的价格信息,建立了价格信息的交流平台及进销价格异常的预警平台,为纳税评估提供价格信息支持。
    二是以赛促评,提高评估成效。制定了《纳税评估“十佳”范例评选办法》,同时下发了十项配套的纳税评估工作制度。从效果是否突出、程序是否到位、文书是否规范、分析是否精准、结论是否准确五个方面评价基层的评估成效,并实行每入选一篇 “十佳”范例,年度目标管理加0.1分、评估人员奖励100元的奖励制度。评选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共分14期评出了139篇优秀范例,其中万安县XX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评估案例还获得了总局2006年纳税评估优秀案例二等奖。同时,归纳总结了评估工作中的10种约谈技巧, 200种常见的偷税方法及应对措施,6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审核分析的主要方法。截止目前全市一般纳税人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评估面达100%,小规模纳税人评估面超过50%,共对1705户次纳税人进行了约谈,对801户次纳税人进行了实地核查,评估有问题纳税户735户,评估补缴税款1327.16万元;另外向稽查局移送案源88户,稽查反馈补税478.64万元,冲减留底税款829万元。
    (四)以查促管,强化稽查增收入
    一是重新定位稽查工作思路。结合吉安实际,我局认为目前稽查工作仍应坚持“收入与打击”并重的思路,尤其是在当前地区经济总量有限,税源增收潜力不足的严峻形势下,稽查作为税源管理的最后一道闸门,更不能放松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职能。
    二是建立稽查与税源管理的联动机制。制订《吉安市国税局业务联席会议制度》,由法规科牵头组织,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召开,各业务部门按月向稽查传递税源监管中发现的案源信息,稽查局及时反馈案源查处结果,并提出加强税源管理的具体建议。据统计,2006年全市稽查部门向税源管理部门提交加强行业税源管理意见的书面报告5份,提出改进税源管理建议20余条。
    三是加大稽查查处力度。稽查部门每年在安排专项检查时,都有针对性地将对全市税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以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列为重点解剖对象,加大查处力度。2006年,针对全市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各业务部门提供的案源信息,共开展了对造纸行业、房地产及建筑安装行业等九项税收专项检查,查补收入4057.35万元,已入库收入3573.96万元,是上年查补收入的3倍,有效促进了被查行业税收征管秩序的好转。
    二、主要成效
    (一)收入质量“三高”。一是收入总量再创新高。2007年,全市国税完成系统口径税收18.31亿元,完成年计划118.32 %,增长32.48% ,增收4.49亿元;完成政府口径税收16.02亿元,完成年计划 100.56 %,增长32.45%,增收3.91亿元。二“两个比重”稳步提高。国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39.24%,比上年提高了1.63个百分点,国税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5%,比上年提高了0.57个百分点。三是收入进度高幅增长。系统口径增幅32.48%,同比提高10.8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3个百分点;政府口径增幅32.44%,同比提高13.56个百分点,高于财政总收入增幅5.5个百分点。
    (二)征管质量“三喜”。一是综合征管质量考核名列前茅。2006年,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全省排第6名,而2007年,有8个月列全省第一名,全年总分列全省第一。二是税源管理经验得到省局推广。我局的纳税评估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连续三年的全省征管工作会议上,我局都作了纳税评估方面的典型发言。在全国率先开发运行了《以电控税信息管理系统》,到了总局和省局的充分肯定。行业税负监测预警通报、纳税评估“十佳”范例评选、稽查巡查工作等做法都得到了省局和兄弟单位的认可和表扬。三是行业税收征管力度持续增强。、锯材加工、河道沙石、水泥制造五大行业,在06年高速增长后继续保持高增幅,2007年入库2624.8万元,同比增长40.97%,其中:粮食加工和粘土砖行业入库税收占全省总量的33.78%。
    三、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树立从税源到税收的管理理念。“经济—税源—税基—税收”,是一个完整的链条。经济决定税收,经济是税收的源泉。税源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最大限度地缩小税源与税基、应征税款与入库税款之间的差距,实现纳税申报的税收最大化。只有先“管到”才能谈“管好”,要在管到、管实的基础上做到应收尽收。要将税源管理前移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在扩充经济总量和优化税源结构中寻找税收增长亮点。同时,要跳出“任务治税”的窠臼,切实转变重收入计划考核,轻税源基础管理,重税收政策贯彻执行,轻税源税负监控分析的思想。
    二是必须强化税收经济分析。税收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税收经济分析是税收工作的“眼睛”,是提高税收管理能力的“金钥匙”,它既可以解决税收发展中的问题,也可以反映经济发展中的不足,是国税机关当好参谋、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按照“宏观发现问题、微观查找原因”的思路,宏观上,应把握税负分析、税收弹性分析、税源结构分析、税收关联性分析等重点内容,区分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重点对象,利用税收收入考核指标、重点税源监控指标、征管质量指标以及宏观经济数据、经济主管部门指标等数据,重点关注总量、存量、增量、潜量及其增幅的变化情况。微观上,应广泛运用横向比较、纵向对比、结构分析、趋势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从分析中查找征管基础不实、征管力度不强、收入质量下降的原因;从比较中查找实际税负与法定税负、不同地区之间税负、同行业不同企业税负、单一税负与所属行业平均税负存在差异的原因。
    三是必须优化征管基础数据。数据质量的准确与否,关系到征管质量的真实反映程度,直接影响税收分析的准确性。错误的数据不能如实反映实际征管基础,更不可能得出正确的分析结果。当前,首要的是要严格把好数据采集关、检验关、录入关。其次要将数据质量视为税源管理的“生命线”。切实拓宽数据信息的来源渠道,从重视收集纳税人申报数据信息拓展到重视第三方如供电、银行、海关等部门数据信息,从重视单一纳税人数据信息拓展到重视同行业、同地区纳税人的相关联数据信息如同行业利润率、同地区价格等,从重视税收征管中的微观数据拓展到重视经济社会发展如GDP、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宏观数据信息,从重视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拓展到数据信息的有效加工利用。同时,要坚决杜绝和防止为了数据质量考核过关,而不惜人为篡改企业经营业务和税收业务,擅自在征管应用软件修改系统数据的错误做法。
    四是必须加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力度。全面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科学发展观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总局总结多年来税收工作经验提出的重要管理理念。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税收管理工作的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制度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管理工作,提高管理的实效性。同时,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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