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与工商、地税的信息交流,对每月注销的名单传递给工商与地税核对,加强假注销企业的管理。二是由一把手亲自抓,每月开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方可注销。三是由管理部门实地核查,填报注销清算结论,征管部门复核、抽查税负率偏低的企业。四是对经营煤炭、铁精粉、各类矿石且代开专用发票每次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注销移交纳税评估科,发现问题的企业移送稽查部门严格进行检查,税款结清后方可注销。(章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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