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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未达起征点户实行分类管理的模式,将未达起征点户分为临界点户和一般管理户两类,对处于增值税起征临界点的纳税人密切监控,防范虚报经营额骗取免税的行为。二是对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实行逐户造册登记,建立台帐,内外监控,对外由税收管理员坚持实地检查,核实免税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内由发票管理岗、申报征收岗和税收管理员实行互动管理模式,即由发票管理岗监控纳税人的发票开具情况,由申报征收岗监控纳税人申报情况,发票开具达到起征点或申报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及时传递税源管理部门进行调查,达到起征点及时反馈征收部门恢复征税。三是对一般管理户实行定期典型调查,确定其实际经营额,达到临界点或起征点的,及时转换管理方式。(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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