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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国税局争做“四员”服务纳税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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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争做“国税形象员”,要求每位税干树立“我代表国税形象”的意识,做到微笑服务、礼貌用语、规范执法、拒绝“吃请”,时刻保持国税的良好形象。二是争做“税法宣传员”,要求每位税干在工作中积极宣传税法知识、宣传税收政策、宣传国税工作,为普及税法尽到自己的义务。三是争做“国税协调员”。要求每位税干树立协调意识,加强配合、消除矛盾、维护和谐,积极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使纳税人满意,使税收工作圆满完成。四是争做“国税勤务员”,要求每位税干坚持优质服务原则,从按时上下班、不参与赌博等做起,提倡奉献精神,做到补位不越位,到位不缺位。(傅斌勇 张小娟)

文章录入:zhonglin911    责任编辑:zhonglin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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