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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专门监督,指定专门人员成立监督小组,认真查处信访举报案件和开展执法监察,实施监督渗透;二是纳税人监督,制作并散发“纳税人监督卡”1000余份,恳请纳税人采取举报投诉、电话反映、当面反映等形式对国税部门进行监督;三是新闻监督,充分利用电视和报刊等外部新闻媒介以及内部的国税信息进行监督曝光;四是社会监督,先后聘请了20余名行风监督员,公开监督电话,并开展明查暗访等活动对税务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监督。 “四监督”有力的规范了国税干部的执法行为和工作态度,为加强行风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帅盛武 涂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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