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贵州省政府发出通知,决定贵州省耕地占用税、契税征管工作职能由财政部门划转地税部门。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时间按国务院新修订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执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时间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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