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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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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文章录入:zhonglin911    责任编辑:zhonglin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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